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望疃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
标段/包编号:FW******0653/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标时间:2025-05-22 12:44:06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23 11: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26 11:30:00
附件:G36界阜蚌大望段改扩建初步设计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G36宁洛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望疃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初步设计招标候选人公示
G36宁洛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望疃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5月22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DWCS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服务期限 | 36个月 | 36个月 | 36个月 |
投标人 业绩 | 1. 宁芜国家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芜湖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NWWX-1 标段 2.宁洛国家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3. G50 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4. G3 京台高速公路蚌埠互通至路口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5. G36 宁洛国家高速安徽省来安至明光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6. 青海省黄瓜梁至茫崖(省界)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 1. 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勘察设计 2.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勘察设计 3.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勘察设计 4. G25 长深高速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杭州段及G25 富阳至G60 诸暨高速联络线(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杭州至绍兴段)第SJ01 标段勘察设计 | 1. 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JWKCSJ-1标段勘察设计 2. 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JWKCSJ-2标段勘察设计 3. 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4.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工程勘察设计 5. 高青至商河公路工程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洪春林 | 马越峰 | 于坤 |
职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
经历 | 1.宁芜国家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芜湖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NWWX-1 标段; 2.芜湖至宣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NWWX-2 标段; 3.G50 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4.G3 京台高速公路蚌埠互通至路口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 1. 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勘察设计 2. 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勘察设计 3.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勘察设计 | 1. 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 2. 高青至商河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项目负责人 3. 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公示期: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6日。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C1楼,联系电话:0551-******。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投诉,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98号,电话:0551-******。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1080
项目负责人:洪春林
项目负责人证书:************12
资格能力条件:正高级工程师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满足招标文要求长
工期(交货期):1080
项目负责人:马越峰
项目负责人证书:************19
资格能力条件:正高级工程师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良好
工期(交货期):1080
项目负责人:于坤
项目负责人证书:************1X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