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集团)高中部学生牛奶自助售卖招租(B包) |
起始日期 | 2025年06月0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街道洪浪南路7号 |
面积/数量 | 5.00台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本项目物业首次租赁期1年,无免租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经营状况良好,师生满意度测评不低于80%,且日常考核优良以上,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续签1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如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有调整变化需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的,则不再续签(或终止合同)。 )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75元/月(本项目牛奶自助售卖月租金不低于人民币875元/月/台,含税,每年租金递增4%。因寒暑假关系,租金每年收10个月。) |
租金的递增 | 每年租金递增4%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本项目物业限定用途为鲜牛奶自助售卖) | ||
履约条件 | (一) 服务内容: (1)中标承租商给出租方所有教职员工、学生按照投标品牌提供低于市场价牛奶自助售卖服务。 (2)中标承租商通过小程序或者书面说明等方式提供操作指引; (3)所有购买牛奶行为均为师生员工个人行为,按照自愿原则购买; (4)出租方同意给中标承租商提供场地开展:A)免费品鉴牛奶,B)现场奶制品知识讲解、答疑。 (二)技术要求: (1)中标承租商根据出租方实际需求量,按出租方预订的产品、规格、数量准时准点送到指定地点,承诺保证新鲜、卫生、安全。 (2)提供配送产品有效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3)中标承租商如果需要更换或增加产品,必须以书面方式报经出租方相关部门同意,价格按深圳市大型商超(如天虹、沃尔玛、万******学校审批。 (4)中标承租商每个月提供所售商品大型商超的售卖价,经出租方核实审批通过后,按中标折扣率价格出售。 (5)牛奶采购费用由购买人自行支付,学生人数预计3000人。 ******学校审核后售卖。 (三) 中标后服务要求: (1)中标承租商须购买50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对于有卫生质量问题的产品、次品、有缺陷或保质期已过二分之一的产品,中标承租商无条件更换优质的牛奶。中标承租商承担因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确定的产品卫生或质量原因导致质量事故造成的赔偿及相应费用(包括赔偿费、医疗费、检验费)。 (2)中标承租商做好产品知识、储存、安全饮用的宣传。 (3)中标承租商保证产品在奶源、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品质安全,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变质损失、售后质量以及投诉处理费用。 (4)出租方提供通行便利的场地用以摆放中标承租商牛奶自助售卖机,租金不低于875元/台/月。中标承租商承担加装电表、安装牛奶自助售卖机产生的所有费用。向出租方缴纳电费,电费按深圳市三档价格收取。 (5)牛奶自助售卖机的保养、维护费用均由中标承租商承担。中标承租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中标承租商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现场。 (四)人员要求(岗位要求、数量): (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1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对项目全面负责,确保项目安全、高标准实施。 (2)项目员工2人及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有培训记录,进行体检。卫生检疫、体检、保险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理。 (五)设备要求(设备名称、数量): (1)中标承租商须给出租方提供5台符合相关要求的自助牛奶售货机、后期根据需要和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增加或减少,要支持校园卡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1周内提供设备,安装和后期保养维修由中标承租商自己负责。 (2)自助牛奶售货机的开门方式有:人脸识别、校园卡刷卡、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取奶卡刷卡等方式开门。 (六)考核办法/验收方式: (1)中标承租商应当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食安全标准,具备法定的标识和完好的包装,有合法正规可追溯的进货来源,中标承租商须向出租方提供所经营的各系列品牌产品的合法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以确保产品质量万无一失。 (2)中标承租商不得供应含有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异常的奶品;不得供应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不得供应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不得供应有变质、易变质的产品。 (3)如果因为中标承租商配送的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出租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食物中毒,经政府权威鉴定机构鉴定属于中标承租商责任的,中标承租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且自动终止合同;鉴定费用由中标承租商先行垫付,出租方及中标承租商双方收到鉴定结果后,若中标承租商为无责任方,则责任方在收到鉴定结果后3日内须将鉴定费用支付至无责任方。由于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无责任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4)中标承租商在货源方面保证出租方需求,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中标承租商负责向出租方提供 7x24 小时售后服务保障,中标承租商不得随意变更售后服务联系人或联系地址,如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需将变更后的联系人或联系地址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租方。 (七)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招租物业均以实地及租赁物业现状为准,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在开标之前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出租人不受理投标人中标后对招租物业现状提出的任何要求。请投标人把控风险审慎投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如中标承租商供货不合格(未引起食品安全事故),中标承租商须无条件进行换货。并在一个日历日内提供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一个合同期内出现3次自动终止合同。 ******学校安排调整)早上 7:30前完成牛奶自助售卖柜上货,数量按照用奶人数的1—1.5倍上货,保证品种齐全,数量充裕。 (3)中标承租商指定配送人员每天及时根据后台系统掌握牛奶自助售卖柜的库存情况,及时调整次日送货的品种、数量。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A栋学生宿舍楼1楼,牛奶自助售卖机数量共10台,其中A包5台,B包5台,每台约0.5㎡;为了向师生提供牛奶售卖服务质******学校现有师生约3300余人,其中住宿学生约为2500人。 (二)承包时间期限 本项目物业首次租赁期1年,无免租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经营状况良好,师生满意度测评不低于80%,且日常考核优良以上,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续签1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如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有调整变化需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的,则不再续签(或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按时向校方缴纳相关费用 本项目牛奶自助售卖月租金不低于人民币 875元/月/台,含税,每年租金递增4%。因寒暑假关系,租金每年收10个月。 二、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page/guide/guide.html)。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100000元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 14时30分01秒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或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等(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能证明相关食品经营范围的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消防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 4、本项目分A、B共2个包组,依次评标。可兼投,不可兼中,已中标的承租方在本项目后续包组的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信息报告。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6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苏经理;谢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集团)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 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2、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3、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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