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广润坡蓄滞洪区(汤阴县部分)建设工程二期
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管理局的委托,对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广润坡蓄滞洪区(汤阴县部分)建设工程二期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标大厅9室******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项目编号 | A************1 | ||
控制价(元) | ******.88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G |
投标报价(元) | ******.87 | ||
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工程质量要求 | 合格 |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2 | |
投标报价(元) | ******.03 | ||
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工程质量要求 | 合格 |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40XDMF29 | |
投标报价(元) | ******.37 | ||
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工程质量要求 | 合格 |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D | |
投标报价(元) | ******.67 | ||
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工程质量要求 | 合格 |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Q | |
投标报价(元) | ******.17 | ||
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工程质量要求 | 合格 |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有限公司 | 王文利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776 |
******有限公司 | 杨彩梅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1993 |
******有限公司 | 范楠楠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5154 |
******有限公司 | 谢利方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4067 |
******有限公司 | 李宽民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118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有限公司 | 昌都市类乌齐县卡玛多乡帮嘎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水利局水利队 | 2024.09.02 |
叶县灰河灰河营-四机部段治理工程第三标段 | ******管理局 | 2023.01.15 | |
******有限公司 | 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干河子拦河坝拆除重建南侧段 (0+180-0+360)坝体及翼墙拆除重建工程一施工第十三标段 | ******服务中心 | 2024.07.01 |
白河红原县邛溪镇热多村防洪治理工程 | ******服务中心 | 2023.09.06 | |
******有限公司 | 2023年度金堤河维修加固工程(台前县北小堤) | ******水利局 | 2023.12.01 |
郑州市汜水河上街段水毁恢复工程(二标段) | ******委员会 | 2022.09.09 | |
******有限公司 | 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阔维村防渗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人民政府 | 2024.10.16 |
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金溪片区) | ******有限公司 | 2024.12.04 | |
******有限公司 | 无 | ||
无 |
1.3、其他荣誉奖项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
******集团有限公司 | 信用等级证书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AA信用证书 | 2024.01.19 |
项目管理机构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 | 2022.02.14 | |
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3.2.28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 | 灵宝市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项目二期被评为河南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称号 | 2022.07 | |
灵宝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2020年度水源拦蓄工程第一标段、第三标段被评为河南省2022 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 2023.04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称号 | 叶县灰河灰河营~四机部段治理工程第三标段被评为河南省水利建设“红旗渠杯”优质工程 | 2024.10 | |
河南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济源市人工湿地项目玉阳湖湿地工程第二标段荣获"红旗渠杯”优质工程奖 | 2023.02 | ||
******有限公司 | 信用等级证书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AA信用证书 | 2024.11.12 |
项目管理机构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 | 2010.4.29 | |
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4.03.04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 | 荥阳市农村供水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八标段被评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 | 2024.03 | |
“十四五”窄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第V标段被评为河南省2022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 2023.04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称号 | 信阳市平桥区2019年河塘清淤整治项目施工2标段荣获“红旗渠杯”优质工程奖 | 2023.02 | |
鲁山县2020年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获得农田建设优质工程奖(神农工程奖) | 2023.10 | ||
******有限公司 | 信用等级证书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AA信用证书 | 2024.11.12 |
项目管理机构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 | 2020.11.09 | |
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4.06.17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 | 无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称号 | 无 | ||
******有限公司 | 信用等级证书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AA信用证书 | 2024.01.19 |
项目管理机构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 | 2010.03.20 | |
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16.07.06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 | 安阳市龙安区金线河水毁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二标段评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 | 2024.03 | |
河南省“十四五”陆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施工1标、3标、4标被评为河南省2022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 2023.04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称号 | 三门峡市灵宝市宏农涧河五亩村至宋曲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被评为河南省水利建设“红旗渠杯”优质工程 | 2024.10 | |
2021年兰考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被评为河南省水利建设“红旗渠杯”优质工程 | 2024.10 | ||
******有限公司 | 信用等级证书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AA信用证书 | 2022.11.24 |
项目管理机构 | 无 | ||
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3.12.28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 | 无 | ||
企业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称号 | 无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按照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原则,本项目不公示投标人得分。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凡
地 址:汤阴县政通路中段路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鹏
地址:******幼儿园西侧三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5617560A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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