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东工信〔2023〕20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24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项目资金奖励工作。为提高企业获得感,简化申报流程,本项目将实施“免申即享”。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一)东莞市入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24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的企业。
(二)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的不予资助情形。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对入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24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的企业,每项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确定资助计划,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初筛奖励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的2024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名单,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名单(附件1)。若有不在名单内的企业自认符合条件,请提供有关书面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符合条件的,补充列入初筛奖励名单中。
(二)企业意向填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初步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名单,名单内企业如有意向请于2025年6月23日17:00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填报收款账号。未在该通知规定的日期前填报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注:同一账号登录只能保存一条企业信息,保存后无法修改,请正确填报收款账户信息)
(三)企业收款信息确认。完成企业收款账号信息收集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发布奖励入围短信;企业收到短信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行奖励确认,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奖励确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四)确定奖励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企业确认奖励情况,经征求部门意见、社会公示、上报市政府审定等环节,拟定奖励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结合预算规模,适当调整奖励标准)。
(五)资金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需要受资助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受资助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
五、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科
电话:0769-******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企业服务专席)
附件:1.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24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项目初筛奖励名单
2.《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
3.中纺联关于发布2024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名单的决定
附件1: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24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项目初筛名单.xlsx
******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3:中纺联关于发布2024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名单的决定.pdf
******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