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5AYYWQ00082
原公告日期:2025-08-2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5AYYWQ00082)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能不能提供下载?
答:******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简本)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关于“供应商业绩”。条款原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工业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施工项目。每提供1项业绩得3分,满分12分。”在实际经营中,大型复杂项目常涉及专业分包合作模式。请问,我公司在此期间作为专业分包单位承接的、且实际负责土壤修复工程施工的工业污染地块(场地)项目分包合同,其业绩是否可被视为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承接过”的业绩并予以计分?
答:予以认可,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关于“供应商荣誉”(招标文件第43页)。条款原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或颁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环保类奖项荣誉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请问,由诸如“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等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业务范围包含或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的权威行业协会所颁发的奖项,若该获奖项目本身属于环保类项目,此类奖项是否可被认定为符合本条要求的“环保类奖项荣誉”并予以计分?
答:项目获奖不予认可,如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或诸如“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等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环保类奖项荣誉的予以认可,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胡岗路交口
联 系 人:姚青松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51-64498360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 |
项目简号: |
2025AYYWQ00082 |
项目法人: |
******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胡岗路交口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见证时间: |
2025-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