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万吨/年MMA装置胺类抗氧剂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吨/年MMA装置胺类抗氧剂框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77-N250881-109
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1个包,10万吨/年MMA装置胺类抗氧剂框架采购项目(预估年用量:35吨)。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1.3交货期:预计首批到货时间2025年11月15日,具体按照招标人通知时间分批次到货。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以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交货。投标人将标的物运抵招标人现场后,招标人指定工作人员配合验收及卸货,验货清单上签名的日期为实际交货日期。
1.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止。
1.5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1.6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国内品牌必须生产制造厂家直接投标;进口品牌如需要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3投标方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相关文件。投标方产品如涉及专利技术,须提供相应的专利证书及专有技术证书,如属于技术转让的产品需提供原开发单位的鉴定、测试报告以及转让证明,若不涉及上述情形,需提供盖章文件说明澄清。如发现有虚假行为,投标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2.4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或类似MMA装置一家或一家以上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部分发票查验截图)。投标人业绩表需真实可靠同时说明具体项目和使用装置、供货数量、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凡业绩造假经查实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须有该品牌在国内类似项目的代理业绩,而不是品牌自身应用业绩,业绩要求同生产制造厂家。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两个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指定项目代理商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2065,如需领取标书费发票请联系荣会计0635-******。
4.3购买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底单。
4.4 方式:
1)纸质文件领取地址:烟台市龙口市南山城市花园A区48号楼1-402(联系人:王同国 ******);
2)******(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管委会西龙口裕龙酒店2号会议室
文件递交形式: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4日07时30分至2025年10月14日08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6.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企管法规部、审计部。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王雪娜/王同国
电 话:******36/******
2025年9月23日